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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O二二年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各考级承办单位: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为了保障2022年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质量,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规范化、推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有序恢复,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承办单位根据《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版)》、《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疫情防控方案》、《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疫情应急预案》以及所在地疫情防控措施等总体要求有序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考级工作坚持防控为先,落实落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发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改)及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三、请各承办单位认真执行以下考务管理要求:

1. 考前备案

各承办单位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15日前,须按要求将考级简章、备案表报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以下简称艺科所考级中心)备案。考级中心收到以上资料后统一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2.考后备案

    各承办单位应当自每次艺术考级活动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考级结果报艺科所考级中心备案,并由艺科所考级中心统一报审批机关备案。

3.考级简章

承办单位在组织艺术考级活动前必须向社会发布考级简章,考级简章内容应当包括开考专业、设点范围、考级时间和地点、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4.考官和监考官

考官执考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件执考。美术专业艺术考级的考级机构在考场内可以只派遣监考人员。

四、各承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有权终止当次考试行为,并拒绝发放考级证书,甚至取消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

1. 因疫情防控要求被暂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区域的承办单位,未经当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

2.阻挠、抗拒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的;

3.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的;

4.未按照指定专业和教材私自确定考级内容的。

    请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特此通知。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2022年3月23日